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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分析| 氢能产业金融财政支持体系建设

时间:  2022-08-08 17:52   来源:  电动汽车百人会    作者: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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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氢能及其衍生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围绕“双碳”目标,如何有效构建氢能产业金融财政支持体系是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

观点分析| 氢能产业金融财政支持体系建设

全球经济绿色复苏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全面提速

氢能已成为各国推动经济绿色复苏与能源转型的核心领域。截至2021年初,已有30多个经济体发布氢能路线图,相关政府承诺的公共资金支持已超1万亿美元。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世界能源转型展望:1.5℃路径》将氢能作为实现1.5℃温控目标的主要解决方案之一,提出到2050年氢能可以提供全世界所需减排量的10%,可以满足全球12%的终端用能需求。

绿氢或将成为部分行业深度脱碳的最佳选择。现阶段制氢路径主要包括化石能源制氢、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以下统称为“绿氢”)、化工过程副产氢三种,其中绿氢被认为是最具潜力的氢能供应方式。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世界能源展望(2020年版)》的预测,在净零排放情景下,2050年超过95%的氢将采用低碳排放的方式制取,其中一半为绿氢。绿氢有望成为钢铁、化工、航运、重载和航空等行业实现深度脱碳的最佳选择。

全球氢能产业投资规模持续攀升。2019年以来,氢能全球商品化趋势凸显,多国致力于推进绿氢和民用液氢的全球贸易与标准化进程。欧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经济体均将发展氢贸易体系作为重塑全球竞争力的突破口,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政策逐渐明确。氢能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趋势,仅2021年2月到7月,全球已公示的氢能产业项目就多达359个,其中大型项目达131个,预计投资额为1300亿美元。根据国际氢能委员会的预计,到2050年氢能市场规模可能超过2.5万亿美元,将成为与汽油、柴油并列的终端能源体系消费主体。

中国氢能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国家政策密集出台,但顶层设计仍缺位。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氢能被纳入能源范畴,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氢能属于能源。2020年11月至2021年末,国家出台了9项与氢能产业相关的政策。其中,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涉及氢能的内容多达11处。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将绿氢作为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的内容之一。尽管如此,中国仍缺乏关于氢能产业整体定位、发展目标和关键举措的顶层设计。

各地区政策频出,但缺乏多领域协同的系统性政策支持。2019年至2021年,全国各地共提出氢能相关政策391项,仅2021年各地发布的氢能新政策就达279项,累计有21个省(59个地级市)、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确定了氢能产业发展方向及具体目标。但各地区主要将氢燃料电池车及其产业链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支持领域和手段较为单一,缺乏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系统性、多领域协同支持的政策体系。多地开展示范项目,规模化、可复制的商业模式仍有待培育。截至2021年末,共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开展氢能示范项目。氢能基础设施、应用及示范区建设均需要大量前期投资支持,亟待以大规模应用摊薄固定资产和研发投资成本,实现商业可持续。因此,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商业模式,实现全产业链条的金融支持,构建互利共赢的产融合作生态体系,形成资本与产业互动互促的良性循环,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氢能产业十分关键。

绿色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但对氢能产业的支持不足。目前,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中纳入了加氢设施制造、燃料电池装备制造、氢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加氢设施建设和运营等内容,但尚未体现对绿氢及其全产业链的支持。同时,对氢能企业还缺乏精准的绿色信贷支持政策,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对氢能产业的支持还较为有限,配套的担保工具、征信服务、评级与认证服务等仍处于发展初期。

氢能多场景应用尚未实现,市场基础设施与技术标准仍缺乏。一是尚未制定面向民用的产业安全标准,氢气的制取与储运、加氢站的建设与运营等多个产业链细分领域缺乏安全管理细则。二是缺乏绿氢的国家标准及溯源机制,综合考虑氢能产业全周期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学与统计制度需要完善。三是氢能商品化、金融化交易平台有待发展。支持绿氢市场盘查、核算、认证核证的机构和专业化的市场研究机构还很缺乏。

相关建议

加快顶层设计,明确氢能在“双碳”目标中的重要角色

目前,欧盟、日本、韩国等多个经济体制定了氢能顶层发展战略,明确了氢能在能源体系中的作用及产业发展路线图,且正在完善与氢能相关的法律条款,提出了制取、储运、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氢能全产业链的发展目标。以顶层设计为战略先导对于推动产业发展以及相关投融资市场建设十分关键。建议以“双碳”目标为导向,加快中国氢能产业顶层设计,阐明氢能发展战略及产业定位,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分工与协同机制,提出氢能潜在的应用场景与具体发展目标,为与之适配的财政金融体系建设指明方向、明确重点。

充分发挥公共部门和相关政策在氢能市场创设期的多重关键作用

首先,充分发挥地方科技金融体系对氢能产业链相关技术研发的支持作用。实践证明,地方政府支持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是地方科技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和创业创新发挥着关键作用。建议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优先支持氢能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为氢能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通过引入政策性担保,有效引导信贷、保险等资金构建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深入持续地推进氢能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

其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方面的杠杆效应。依托示范城市群或示范区,明确对示范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机制,推动示范项目建设。对于制氢、储运、燃料电池、加氢站等关键细分产业,可通过补贴、奖励、税费优惠等多种方式,给予定向支持,力争培育规模化、可复制的商业模式。除财政资金直接支持外,地方政府可探索建立氢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引入国际赠款、优惠贷款、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资金等优惠资金。

最后,加强需求侧公共政策的协同支持。建议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氢能产业提供直接支持,例如,推动公共服务用车采购优先选择氢燃料电池车。同时,可考虑为购置氢燃料电池车的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补贴、消费券、消费税减免等激励。

强化金融对氢能全产业链低碳创新发展的支持

建议将氢能全产业链相关内容纳入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目前,欧盟已经将绿氢全产业链纳入《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包括氢气生产和使用设备制造、低碳氢生产、液体无水氨生产、储氢发电与氢的电气化、氢输配网络基础设施、水陆空运中的加氢基础设施、氢技术与产品研发创新等。《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明确了产氢活动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限值,以及利用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arbonCapture,UtilizationandStorage,CCUS)技术产氢的技术筛选标准。建议我国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基础上,尽快建立适用于氢能产业的分类标准,引入绿氢全产业链项目,加强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支持。

加强绿色信贷对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开发针对氢能产业的信贷产品。建议结合氢能产业特点,鼓励银行支持加氢站、输氢管道等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建议运用氢能专项再贷款等方式,推动信贷资金积极向氢能产业配置。鼓励面向氢能产业链核心企业构建绿色信贷专项通道,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建立氢能专项投贷联动机制。鼓励银行开发利率优惠的氢燃料电池车消费贷款、绿氢产品消费贷款等信贷产品。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鼓励氢能产业通过多种渠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为推动氢能项目建设进行再融资。鼓励市场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氢能产业的相关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也可通过绿色政府债券为示范项目融资。对于部分现金流稳定、项目营业收入情况较好的氢能项目,可探索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或REITs。鼓励创设氢能相关指数和证券投资基金,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积极参与氢能产业提供便利。

做强做优氢能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政府绿色产业引导基金等各类绿色基金加大对氢能产业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通过资本支持推动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的快速转化和市场化应用以及产业链的资源优化整合。

推动碳市场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

应尽快发挥碳市场碳价格调节机制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建议推进氢能产业碳减排核算方法学的开发,推动将清洁氢产生的减排量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交易,服务绿氢产业发展。探索建立全国绿氢配额市场,完善绿氢定价机制。

加强国际合作

近年来,多个经济体将氢能特别是绿氢视为重塑全球能源贸易体系话语权的关键要素。建议加强氢能产业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深化与欧盟、日本等氢能技术领先经济体的技术和标准合作,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能源项目合作和市场开发。推动各经济体氢能产业标准对接,促进国际资本对氢能产业的有效支持,和国际社会一道通过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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