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至9月1日。
根据公示数据计算,2016年企业申报的推广数为18933辆,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18708辆。其中并无FCEV申报补贴。
2017年企业申报的推广数为100419辆,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94789辆,核减车辆数量为5630辆。其中,经专家组核定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400辆。
2018年企业申报的推广数为226149辆,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213820辆,核减车辆数为12329辆。其中,共有217辆FCEV申报,经专家组核定推广数为194辆。
2019年企业申报的推广数为468106辆,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455717辆,核减车辆数为12389辆。其中,仅中通客车申报的氢燃料电池汽车30辆,经专家组核定推广数为30辆。
就氢燃料电池汽车来讲,从企业核定数量看,东风汽车集团以416辆居于榜首;中通客车第二,为68辆;北汽福田汽车第三,为63辆。
以下为公告通知全文及附件车辆信息表:
关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8月11日-8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一司。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9月1日
传真:010-6601372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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