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 创优 • 创见
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河南、辽宁释放政策延续信号,延长高速免费期限降低氢车运营成本

时间:  2026-01-13 18:08   来源:  氢瓴    作者:  网络转载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作为氢能产业布局的重点省份,河南、辽宁在2026年初率先释放政策延续信号,通过延长高速免费期限,进一步降低氢能货车运营成本,加速城际绿色货运转型。
河南、辽宁政策延续
1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指出,降低企业物流和用能成本。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通行费5折优惠。
此前,2025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7折通行费优惠。
河南、辽宁释放政策延续信号,延长高速免费期限降低氢车运营成本
1月5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指出,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继续实施氢燃料电池货车免费通行、6类(轴)货车、5类(轴)货车等差异化政策,持续降低交通物流成本。
此前,2025年5月14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辽宁省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文件指出,自2025年5月16日起,采取预约制,对行驶出入口均为辽宁省内收费站的高速公路且正常使用ETC的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执行期为3年。
河南、辽宁释放政策延续信号,延长高速免费期限降低氢车运营成本
多省市政策持续赋能落地
除豫辽两地外,全国还有7个省市及地区的氢能车高速优惠政策仍在有效期内,形成“延续加码+持续落地+补贴等效”的全域支持格局。
1吉林省:省内籍车辆点对点免费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吉交联发〔2024〕44号),政策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处于执行末期。
政策明确,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可在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同步发文解读,强调此举旨在支持氢能车辆大规模推广,为省内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2陕西省:三年全免叠加建站补贴
陕西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氢能车辆高速免费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9月1日。政策规定,安装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全额免除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同时配套加氢站建设补贴,对高速公路沿线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补贴,单站最高300万元。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政策答复中提及,此举将配合“榆林—延安—西安”“西安—渭南—韩城”两条城际氢能廊道建设,2025年已在京昆、包茂高速沿线建成5座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2026年将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布局,打通氢能运输“大动脉”。
3山东省:全国首个省级试点
作为全国首个出台省级氢车高速免费政策的省份,山东省2024年2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鲁交财〔2024〕2号),自2024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2026年适用至2月28日,明确对行驶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通行费。
河南、辽宁释放政策延续信号,延长高速免费期限降低氢车运营成本
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政协提案答复中表示,该政策为“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提供支撑,助力济青氢能走廊打造跨区运营示范样板,目前已完成氢能车辆白名单录入,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后续将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政策。
4湖北省:三年费用全返
根据《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湖北省对省内高速公路行驶的氢能车辆实施三年通行费全返补贴,政策要求为车辆需安装使用楚道ETC装备,通过等效免费模式降低车主运营负担。
湖北明确将该政策与氢能产业培育深度绑定,重点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物流基地推广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打造高速公路干线物流示范线,推动氢能交通与物流产业融合发展。
5四川省:四年政策周期,财政全额兜底
四川省发布《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氢能车辆高速免费政策覆盖2024至2027年。
政策规定,行驶省内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可享受通行费全额减免,优惠资金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同步配套氢能全产业链扶持政策,形成“交通优惠+产业扶持”的协同效应。
6山西省:补贴覆盖两年
山西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明确补贴范围为在山西省运政系统登记、安装使用ETC的氢能货车,行驶路段限定省内高速公路,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统一支付,无需企业额外申请,通过后台数据核算直接兑现。依托这一政策,吕梁市已实现氢能重卡规模化运营,保有量、运营量均突破千辆,在吕梁至天津港1500余公里干线形成商业化示范场景,总行驶里程超8000万公里。
7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试行期过半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1月印发《氢能源车辆奖补通行费实施方案》,明确对境内高速公路行驶的氢能车辆实施通行费全额奖补,政策试行期至2026年6月1日。奖补方式为车主先行缴纳通行费,次月由相关部门全额返还,切实降低跨区域氢能运输成本。
作为内蒙古氢能产业核心区域,鄂尔多斯此举旨在依托本地绿氢资源优势,推动氢能车辆在煤炭、化工等重载场景的应用,加速形成“绿氢生产-氢能运输-场景应用”的特色产业链。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读者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

汽车总站网

  • www.chinaautoms.com/由北京茂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2019

    京ICP备18056018号

    合作QQ: 30514088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河营国际城乐想汇3号楼1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