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发展氢能

2023年6月30日,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盘锦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发展氢能

方案中涉及到氢能的内容如下: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显著成效,石化、油气、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煤炭消费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氢能推广取得积极进展,绿色产业规模稳步壮大,生态碳汇能力持续提升,生态“双肾”安全屏障更加牢靠,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确保完成辽宁省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指标要求,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能源绿色清洁低碳转型

1.优化能源结构。深入推进能源革命,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推动化石燃料清洁高效利用,有序衔接好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下降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提升。加强天然气分级调峰能力建设,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燃料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超前布局氢能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形成新能源多元化供给结构。

5.积极稳妥发展氢能。依托盘锦化石能源制氢及工业副产氢等产业基础,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工艺优化,适度超前部署氢能项目。依托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及行业重点企业,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氢能“制运储用”产业体系,开展氢燃料电池、氢装备制造、氢分布式能源系统、电解水制氢、天然气制氢等应用示范。积极推广氢能在交通、发电、供能、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带动全产业链技术进步与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发展。推进城市加氢站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加氢加气、加氢加油等多种形式合建站。到2025年,建成辽宁省重要的氢气储运装备产业集聚区,探索加氢站建设的可行性及商业模式,合理规划加氢站布局,积极推广氢燃料汽车在相关领域应用。

(二)稳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4.推动装备制造行业碳达峰。支持风电塔筒生产项目建设。重点发展高效换热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设备、节能监测设备等节能环保装备。加快制氢、氢燃料电池等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三)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庭院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在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光学电子科技园、氢能产业基地、农产品集散地和精深加工等新建区域,将能源建设布局与能源节约作为地区空间开发重要评价因素。

(四)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岸线、锚地等资源,适度超前布局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充电桩、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方式间、区域间、层次间绿色交通协同。新建公用和专用充电桩、换电设施等充电基础设施,按照由近到远(城区到乡镇)、先直流后交流的原则分类分布组织强检工作,建立完善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建设。

(五)推进节能降碳协同增效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进氢能源、液体冷却等绿色先进技术应用,严格按照相关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建设。

(七)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撑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谋划实施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方面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大力推进低碳石化及精细加工、“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新能源交通工具、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等技术创新;推进太阳能、风能、海上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规模化利用,推动实现氢能及燃料电池、储能与能源互联网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推进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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